2020年11月2日 星期一

有時候感到迷惘

有時候我會因為看到別人的選擇而對自己產生懷疑,有時也彷彿失去力量,然而所謂的意義與目標是由自己創造的,所謂夢想、意義、目標是透過創造而來的,而非尋得的。

意義不是追尋而來,而是透過承諾,透過我與有價之物的承諾,並為此付出責任而來的。

因此真正重要的事情,並不是他人怎麼判斷這個意義、目標,而是我是否願意為此承擔,而若我願意,那麼怒力追求的過程中,我總是會在裡面得到一些什麼。

不論我做的選擇是對的,或是錯的(根本沒有對錯),那都是我的選擇,我選擇的當下,便是為自己負責,這便是我的事情,因為無論結果如何,除了我之外,不會有人為此負責。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