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15日 星期日

擁有

昨天傍晚,讀完書後,我感到一種孤單的感受,覺得失去連結。失去的感受,引發我思考了一些關於擁有的概念。

當我說著,我擁有什麼的時候,其實我是把擁有的對象視為物,然而在擁有的對象中,確實有一大部分都為物,而我們社會教導我們去追求的,通常也是「物」,但是當我們總是將注意力放在擁有什麼「物」時,我們卻沒有注意到,擁有除了「物」的形式之外,還有其他形式。

當擁有的對象為物時,物是可以被掌握的,可以真正被看見的,摸得到,也抓得住。

當擁有的對象不是物,而是關係的時候,這就不僅僅是物,因為我們所有的關係,並不是我們單獨能掌握,也不是能夠真正被看見,摸不到,也抓不住。但是它卻是實際存在的。

例如當我覺得很孤獨的時候,我可以將注意力轉移到物,例如遊戲、購物等等,但我同時也能將注意力轉移到與人的關係上,我可以隨時聯繫某一個人,而因為我們之間存在著關係,因此我們能從彼此身上獲得回覆。

許多人因為沒辦法擁有「物」而痛苦;而許多人因為沒辦法擁有品質良好的「關係」而痛苦。

要嘛在兩者之中取得一個平衡,要嘛便是超越這兩者,而不因為孤單而苦悶,而人能夠超越情緒的感受嗎?

另外也有一種擁有,是關於自己,擁有自己,並不是有手有腳,而是擁有自己的心靈,擁有在限制下選擇的自由,擁有看待事情的觀點,擁有那些曾經在自己生命中留下的各種記憶,這些心靈的資源,是別人沒辦法奪走的,即使他奪走了你的生命,他頂多使你無法再次經驗擁有自己的感受,但他沒辦法奪走你的這些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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