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黑人在1960年代時候的民權運動,對政府表達不滿,但並沒有打算要推翻國家。
在1863年,林肯發表的蓋茲堡演說中,再次重申美國的建國的自由、平等核心價值,在獨立戰爭後百年,重新在紛亂南北戰爭中定位美國最核心的根。
美國國家的核心獨立於任何政治人物,任何總統,是超越人的存在,如同憲法一般。歷代總統們只是代表著國家價值的媒介,表現出來的一切僅是理型國家價值的世俗形式,不完美而殘缺,因此當美國的黑人備受當時社會、政治不平等的對待時,討伐、責難的並不是"國家",而是這些"政治人物"。
我想,當時相較於這些政治人物,民權運動黑人們的靈魂距離美國建國的核心更近。
在美國,沒有政黨會綁架美國的建國核心,說那屬於自己的政黨,因此當人民對政黨政策不滿時,往往可以訴諸更高的國家核心;但在台灣,國民黨為了維繫威權,綁架了中華民國,讓中華民國與國民黨合而為一,使人民不滿時訴諸的對象不再是國民黨,而牽連至中華民國,因此台獨。
這有點像是西方啟蒙後的宗教改革,當時天主教認為"凡人"必須透過"神父"與上帝溝通,但基督教認為"凡人"能夠直接與"上帝"溝通,不需要透過神父。
當中間"凡人"與"上帝"間有了中介的"神父"時,常常會導致腐敗,神父的權力來自上帝,但神父是人,而權力總是讓人腐敗。
國家的核心價值必須獨立於政黨,否則政黨就像是"神父"一樣,拿著國家的權力,自我腐敗。
而當人們無可訴諸的時候,推翻舊有的國家可能成為無可避免的選擇。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