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回高雄,有個朋友找我聊聊天。
這個朋友最近戀愛了,對於一個喜歡的女生總是患得患失,一舉一動、一個訊息一個回應,都讓他心神不寧,這幾天他簡直要崩潰了(以他的說法,他表示想到路上給車子撞一撞XD)
我又仔細想了一下關於戀愛這件事情。
前年,我曾經問一個朋友,我問他:
「怎麼樣確定喜歡一個人哪?因為我好像從以前到現在都沒有認真的喜歡過一個人,我不知道那是什麼感覺。」
那時他只是和我說你遇到了就知道。
「怎麼樣確定喜歡一個人哪?因為我好像從以前到現在都沒有認真的喜歡過一個人,我不知道那是什麼感覺。」
那時他只是和我說你遇到了就知道。
那時我把喜歡、愛上一個人當作一種情緒反應,而那種情緒反應往往是患得患失的那種,過了很久之後,我才明白原來喜歡、愛上一個人不能只是一種情緒反應,假如那只是一種情緒反應,那麼這種喜歡與愛往往充滿浮動與不確定性。
經過一些事情後,對於喜歡、愛的理解漸漸擺脫情緒上的感受,而變得純粹,明白那不單是一種情緒,還是一種"相處模式"。
這種相處模式是建立在全然的"信任",因為信任而讓對方走進自己的生命裡,相信對方能夠明白自己的決定,也相信對方能夠不帶批評地諒解與接受自己的過去,進而分享全部的自己。
這種相處模式是建立在全然的"信任",因為信任而讓對方走進自己的生命裡,相信對方能夠明白自己的決定,也相信對方能夠不帶批評地諒解與接受自己的過去,進而分享全部的自己。
我也承認戀愛時候的情緒與激情成分,畢竟不是什麼事情都能切割的這麼清楚,而且我也是人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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