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14日 星期六

軍中志龍事件

不論是議員還未搞請處就義憤填膺地招開記者會,還是軍方真有疏失枉送人命,議員第一時間掀開序幕,我認為都是合理的。
不以過去洪案以及各種軍隊中過去曾爆發的不合理現象作過多想像的推論,面對著公權力,人民與軍隊的權力並不對等,永遠應該以人民為優先,即便最後證明公權力沒有執行上的疏失,都應該在第一時刻揭露事件。
軍方表示已經請憲兵指揮部隊組成專案小組進行釐清,但我疑惑的是,怎麼能讓軍隊體系自己組成專案小組呢,這樣豈不是球員兼裁判?
還是說只有我覺得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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