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3日 星期四

綠色和平

中午下了課,牽車的路上遇見了一個綠色和平組織的倡導人員,他和我說了一些綠色和平的理念。
他提到了許多企業砍伐雨林,並將原本的雨林用來種植其他經濟作物,例如棕梠樹,結果造成了生態浩劫、環境浩劫,更擴大來說,造成了地球浩劫。
「但是若有人去砍這片森林,這意味著人們有著一定的需求,我不是贊同砍伐雨林,反而贊同你們反對砍伐,但是在反對的同時是否有著替代性的做法呢?」
「其實這些企業有其他更負責任的選擇,例如選擇其他耕地而不選擇破壞雨林,但他們選了對他們來說利潤最高,但對世界而言成本最高的選擇」
接著他拿起他的平板,和我介紹更多這個世界上,人們不合理的使用著天然資源所帶來的破壞。
「我們過去曾經在日本倡議禁止捕鯨,由於目前全球鯨魚的數量急遽下降,我們希望倡議禁捕」
「日本人為什麼要捕鯨呢?」
「因為他們的文化因素,之前曾經做過調查,約80%的日本人是不吃鯨魚肉的!」
「所以你覺得生態保育比文化更重要囉?」
「摁摁,是的,我認為生態更重要!」
「可是既然是文化,應該是行之有年的事情呀,為什麼過去沒有造成鯨魚數量急遽下降呢?是不是代表真正讓鯨魚數量遽降的主要原因並不是文化上的捕撈呢?」
最後這位倡議員沒有給我明確的答案,但他的態度讓我敬佩,聊天的過程中,他說他希望讓更多人能夠知道這些在距離我們很遠的地方正在發生的事情,而他提到,綠色和平組織並沒有強調"一定"不能捕撈,或者是"一定"不能砍伐,只是他們認為當我們有許多更好或是更負責任的選擇時,我們可以不用選擇那些有著最大破壞的選項。
就如同他提到企業其實應該付出責任,將耕地建置在非雨林的地方,建置在其他地方雖然對於企業本身的成本較高,對於全世界的成本較低,這是一個企業應該負的責任,沒有理由自己賺得飽飽的,然後把大部分的成本都丟給這個世界。
但思考的更深入,我發覺這不只是企業的問題,這是整個環境與體制的問題。因為資本主義建立在市場經濟之上,市場經濟的核心概念是"人們追求個人最大的私利",而人們在這種追求最大私利在現實中,往往是短視的,因此當人們短暫追求自己追大的私利時,往往將成本排放到全部人類社會中,結果長期而言帶來浩劫。
在公司法中明文規定公司應以營利為目的,因為企業的成立是為了對股東們負責,是讓股東們的利益極大化,但很多時候股東利益的極大化的結果是龐大的外部成本,而這些龐大的外部成本往往由社會中的所有人共同承擔。
發現了問題,於是環境保護相關法令後續追上,但我認為還是得從最源頭的"人們追求個人最大私利"的預設試著扭轉,進一步改變對於公司體制的想像。
仔細想一想,綠色和平的環境保育理念,也帶著社會創新的味道在裡面。
(註:這邊社會創新的意思是指社會體制的概念從"自利"轉向"利他、共利、信任與互惠",這部分之後有時間再與大家分享自己的想法 kiki 表情符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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